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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汇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瑞春城项目部于5月14日联合开展的“国瑞春城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询价”工作中,采用询价方式以低价中标。由于只有2家参加评标,未满足3家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将重新组织选聘。为确保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瑞春城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再次流标,考虑上次评选办法过于简单,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怀化市国资委系统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稿)》【怀国资〔2018〕8号】文件规定,依据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授权,特发布本次选聘公告:
一、对拟选聘招标代理公司的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格资质;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职业道德的职业准则的行为;
3、需在怀化市鹤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优秀的服务团队和专业人员,以及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内部制度;
5、能够满足在委托业务中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6、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聘执业严谨、熟悉本公司情况、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的业务机构;
7、本项目代理费上限价为8万元整。
二、信息发布方式、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及时间
1、在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选聘公告及比选方案;
2、提交投标文件: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瑞春城项目部;
3、投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8时至24日18时止。
4、评审时间:2021年6月25日。
三、投标资料及要求
报名时,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应采用密封形式提交: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
6、投标人资格证书;
7、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①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②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③提供本单位专职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④投标人投标前半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⑤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附证件);
8、近三年工程建设类招标代理业绩(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9、投标报价;
10、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四、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审打分:
1、投标人实力与资信(45分)
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30分)
3、投标报价(25分)
五、评审流程
1、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财会、法律的专业人员组成。
2、评审步骤
(1)评审准备:
①参会人员签到;
②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及项目基本情况,宣布本次投标是否符合要求(投标单位未达到3家时,本次投标作废)
评审开始。
(2)资格评审
评审小组现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拆封并审查以下内容: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②营业执照。
评审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合格的单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3)详细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实力与资信(见附件)
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见附件)
③投标报价(见附件)
(4)确定中标人
评审小组按本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由主持人现场宣布中选结果,并在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评审地点
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瑞春城项目部会议室
六、通知中选单位
按评审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介机构选聘确认书。
七、评审监督
本次评审工作全程录像,由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进行监督。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有投标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参与投标,需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做出当面解释并提供成本构成及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书面说明。
八、文件归档
评审工作结束后,文件资料交一份(副本)由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部保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保存3年,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及评审文件保存20年。
湖南国汇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瑞春城项目
二0二一年六月十日